一、成绩管理模式
本系所开设课程的成绩登录、报送、查询工作,在系主任的领导下由教学干事具体负责,并按要求报教务处备案。
二、成绩的评定办法
1、学生课程成绩原则上均采取百分制记分,如果课程需采取等级分制记分,任课教师需在期末上报考试信息中予以说明,并经由系审核后方能采用。
2、以百分制记分的课程,合格标准为 60 分。各项成绩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学生必须按照教师的规定认真参加各项考核。等级分制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等级分制与百分制换算标准为:优100-90,良89-80,中 79-70,及格 69-60,不及格59及59以下。
3、必修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构成比例为平时成绩占 30% —50%、期末考试成绩占 70% —50%。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测验、出勤、学习态度等内容。如该门课程有实践内容,则课程总评成绩由理论考试、平时成绩、实践考核三部分构成。实践成绩加平时成绩,最高不超过总评成绩的60%。
4、课程总评成绩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
三、成绩的报送和录入
1、考试开始前,系教学干事、辅导员应逐一核实各班级学生人数,未注册学籍或出勤时间不足学期总学时50%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2、课程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评卷记分工作并认真填写班级学生成绩单。填写成绩单时,教师要对无故未参加学习的学生应注明旷课,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注明缺考,申请缓考的学生应注明缓考。填写完成绩单后任课教师签字并交至系办公室,存档。
3、教师报送的成绩单填写时要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工整,避免涂改。如手工填写应使用档案用蓝黑墨水填写,不可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纯蓝墨水等。成绩登录完后教学干事报至教务处。
4、补考学生的成绩由系办依据教师成绩单在原班级成绩档案中进行更新,高于60分的补考成绩以60分记入档案,并在备注中注明“补考”。
5、对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来进行,无极特殊情况一般不批准学生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要填写缓考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缓考学生的成绩仍按正常考试成绩统计录入。
6、学生在考试时有作弊行为,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录,并在备注中注明“作弊”,此类学生不参加下学期初补考,由系在毕业前组织单独考试。如该课程重修或补考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一律按60分计入学籍档案。
四、成绩的复查
1、如果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开学一周之内到系办公室查询归档成绩单,复核教师原始成绩单,如成绩登录有误,按程序进行更正。
2.如果学生对考试评分有异议,可向系办反映,由各系指定任课教师给予解释。